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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员工会档案管理制度

文章来源:bwin国际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 2008-08-27

团委员工会档案管理制度

一、团委员工会所有档案由办公室统一封闭保存。

二、档案按内容划分为:成员个人档案、活动策划与总结档案、院团委员工会相关文件及团委员工会相关制度档案。

三、院团委员工会档案所用相关表格均由办公室统一制作、发放。非统一表格一律不允许进入档案保管。

四、个人档案建立时,员工会成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附上个人免冠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。

五、各项活动的策划书须先交由主席团进行审阅,批复后交办公室存档。

六、各项活动的总结文件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整理完成,上报主席团,批复后交至办公室存档。不交或迟交者均追究责任,造成损失者酌情严肃处理。

七、各个部门增加或更替干事,必须在变动完成后两天内向主席团、组织部、办公室递交变动情况。增加人员则应由部长向办公室领取表格后,增建档案。

八、所有成员自动离职或被撤职者其个人档案不予退回,对其工作变动性质将记录在档案中。

九、所有档案必须以统一格式递交。

十、上交档案必须有电子复件,以便办公室存档。移动磁盘由上交人自备,存档后返还。每学期结束所有档案须归入光盘形式存档,以便电子档案归库。

十一、未经团委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同意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翻阅、修改或销毁档案。

十二、借用、查阅档案必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批复后方可使用,机密档案应由团委副书记批准后方能查阅。

    十三、任何人不得将任何档案私自外借或用于宣传方面。凡涉及借阅、网络上传、宣传学院或团委员工会决策等方面的档案,借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以便办公室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