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工作

首页 / 员工工作 / 规章制度 / 正文

团委员工会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

文章来源:bwin国际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 2008-08-27

团委员工会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

一、工作证为院团委员工会干部、干事身份证明,所有院团委员工会干部、干事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。      

二、工作证供院团委员工会干部、干事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作时使用,应佩带规范、得体。

三、由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院团委员工会干部、干事的工作证佩带情况。

四、工作证仅供院团委员工会干部、干事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或做抵押之用。

五、工作证若遗失应及时向组织部声明,并报办公室制作,新工作证的费用由其本人负担。

六、在本届团委员工会工作结束时或人员中途退出,其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收回。